主旨: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,業奉總統以115年8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78911號令公布。說明:一、依據內政部115年8月21日台內民字第1150134047號函辦理。二、檢附內政部原函及總統府公報第7877號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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